女職員用社署系統查男友被判感化 法官:「不誠實取用電腦罪」已有濫用傾向

女職員用社署系統查男友被判感化 法官:「不誠實取用電腦罪」已有濫用傾向

一名社會福利署女職員,被指在2年前10次登入社署電腦系統,查出前男友及其妻子之住址資料,用來向對方發律師信及作出電話滋擾,結果被控10項不誠實取用電腦罪,早前已被裁罪成,法官今日判被告接受15個月感化。 

據《東方日報》報道,法官在判刑時,表示感覺「不誠實取用電腦罪」已有濫用傾向。他指若社署資料並非存於電腦中,而是在一本名冊上,則被告或不會因「揭下本簿」而入罪,署方只需對被告作出內部處分便可以。 

被告歐陽家敏現時仍在社署工作,隸屬社署保護家庭及兒童服務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