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警察的武力與御用暴力團的武力

論警察的武力與御用暴力團的武力

由於香港是中共無法取代的金融中心及國際活動場所,香港的公共秩序必須保持。中共必須安撫和籠絡維繫香港金融及商務的一群中產──即是工奴的士氣(morale),照顧他們的道德感受和法治秩序感覺──只是感覺。故此,民主派和左翼的恆久和理非非抗爭,乃至用愛與和平來佔領中環,是中共合謀下的既定行動。

香港警察向示威者動用的武力是受到情勢限制的
──上限是胡椒噴霧加司法滋擾,2012年,上限達到了,無可升級了。在2013年,警察停止使用武力對付示威者,政府武力改由民間暴力團接力,然而,梁振英的民間暴力團能夠用的武力,比警察更加受到限制 ──為他們沒有司法系統了來支援其合法性,只能推撞和作勢毆打,只要示威者以勇武的態度還擊(不是使用武力啊!),這些暴力團無法奏效。



然而,民間暴力團的威脅,比警察要大。他們好像沒有行事底線,靠市民懼怕黑勢力的心理威脅來達到震懾的目標。然而,他們根本不是黑幫,是政府徵用的民間暴力團,故此其行為如警察一樣,也受到政府管制,而且出事之後,也沒有司法支援,他們毆打示威者,警察可以袖手旁觀,然而證據確鑿而市民報案的話,警方一樣會逮捕他們,繩之於法。

各位記住:統治者用的是象徵式的威嚇,基於資源,也只能是象徵式
的,一旦人民理解了,之後反抗,任何統治者都要妥協。


(原文載於作者Facebook,蒙作者答允後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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