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名顧姓裝修工人,被指在2014年佔領期間,在網上疑呼籲市民到旺角襲警及刑事毀壞,2016年3月被判罪成,早前提出上訴。法官今日(8月15日)頒下判詞,駁回定罪上訴。
高院暫委法官陳廣池法官在判詞中批評,上訴人自命為「總司令」,在2014年佔領期間,煽惑別人,從旁觀看「戰績」,質疑他「豪情壯語」後,為何沒勇氣承擔責任。
對於被告在聆訊時表示,自己只是轉載帖文,法官陳廣池不同意其說法,指部分留言根本是上訴人製造出來,唯一目的就是煽惑群眾;即使上訴人不是原創人,無論上訴人二次抑或三次創作,也等同把留言「據為己有」。基於上訴理據薄弱,法官要求上訴人須支付2,000元訟費。
2016年3月,被告被裁定有犯罪意圖取用電腦、以及煽惑犯涉及非法暴力罪成,判囚半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