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10月九龍遊行案 7泛民認組織煽惑罪

前年10月九龍遊行案 7泛民認組織煽惑罪


前年10月20日的九龍遊行案,7名泛民人士被指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等罪。案件原定今早(8月19日)在區域法院開審,但7人決定認罪。

7被告依次為陳皓桓、梁國雄、何秀蘭、何俊仁、黃浩銘、楊森及吳文遠。首4名被告被控2019年10月19日,在中環終審法院外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除何俊仁外,其餘6人亦被控一項組織一個未經批准集結罪,及一項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指他們於2019年10月20日,在香港組織一個未經批准的公眾遊行,以及明知而參與一個未經批准公眾遊行。

案中7名被告除黃浩銘外,其餘6人都因為其他案件服刑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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