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公關不同彼公關

此公關不同彼公關



昔日,當大富豪還是尖東地標的時候,於報章上不少分類小格廣告亦在招聘「公關」。那些夜場的公關,不需學歷,只要有樣有身材不是啞的就可以。但專業的夜場公關亦非波大無腦之人,大多能言善辯,能逗得煙花之地的雄性生物不亦樂乎,即使不用賣身,都可以在一眾老闆身上得到甜頭,原因在於懂得看眉頭眼額,亦懂得用三寸不爛之舌令人有賓至如歸的感覺。(又舌又賓,不過你地唔好心邪)

相比之下,反觀香港一些大企業的所謂公關,真的貽笑大方。港鐵在昨天連續幾篇的聲明,甚麼「既定程序」「不想看到」「已盡力」等廢話,不止沒有為事件降溫,反而「辣興」更多市民(包括筆者),甚至令筆者有錯覺,還以為是初入行的夜場九流公關,一心要令到來賓㷫烚烚。今天,終於有高層出來道歉,但竟然說會加強培訓,間接將責任推向前線員工,對生命得尊重需要教?而淡化當中的系統管理問題,三日還只得出這樣的低手道歉。其實,將真相和盤托出,之後言由衷心地道歉及承諾日後會改善,這已是一個合格的公關應該做的事。的而且確,「道歉」在一些大企業有很多考慮,因當中有很多法律責任的問題,但現在對象並不是人,而是一頭狗,還要是一頭疑似誤入路軌的流浪狗。在法律上,港鐵根本無任何事值得畏首畏尾,結果因官僚及保守的管理思維,一而再,再而三地犯上夜場公關都不會犯的大忌-火上加油!

為何連夜場公關都不如?作為一個行內人,筆者想道出一個很可悲的事實,原因就是「疏於練習」。其實大多大企業的公關,只不過閒時搞吓活動,發歌功頌德的新聞稿,在公司中根本沒有話事權,只是一個投閒置散的部門,長期安於逸樂,到有事時,就給公司推出來送死,頂得幾多就幾多。反觀夜場,晚晚長期作戰,看盡三山五嶽,酒醉打架甚至刀光劍影亦只是得閒事,所謂practice makes perfect,怪不得大多夜場公關亦是危機處理高手。可惜,香港夜場已經沒落,否則港鐵,甚至早前出事的M記都應該派他們的公關去陪訓,對不起,一時手誤,應該是培訓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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