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方早前高調拘捕叫車應用程式Uber職員及多名司機,警務處處長盧偉聰曾表示經徵詢律政司意見,得到初步意見之後才採取行動,又稱不排除再有人被捕及提出檢控,但之後律政司司長袁國強卻在本星期一(8月17日)回應記者提問時,指律政司需待警方作進一步搜證及提供更多資料,方能決定是否對Uber司機和職員提出檢控。
今日(8月22日)袁國強再被問到Uber事宜,重申現階段未能決定是否檢控,還需研究警方證據。袁國強表示,如果要合法載乘客的話,Uber可以申請相關牌照,是有合法途徑經營,性質與的士台類似,只不過是科技不同。
袁國強重申,無論電話也好、電腦也好,技術是中立的,而當局亦沒有特別歧視某一種科技。他指在合法的法律框架下,可以有新的科技就更加好,但就不可以因為要有新科技的創新,就要違反現行法律。
(有線新聞截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