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人父母者,何以忍心淋冰虐待幼兒?

為人父母者,何以忍心淋冰虐待幼兒?


任何有意義的事傳入香港之後亦會變質。冰桶挑戰,為找數,為型,為挑人機已過時,現竟有年輕父母為趕潮流而向自己的幼兒淋冰。網上現流傳數段影片,牙牙學語、全身赤裸或只穿上內褲的無辜幼兒根本不知 ALS 為何,亦不知淋冰意義為何,卻被一盤冰水照頭淋,結果嚇得驚惶失措,大聲痛哭,這究竟是為了善事,還是為了媽媽的個人虛榮?而最可怕的事,是其中一段影片中清楚聽到點名挑戰的對象是被點名者的子女!當中的三個小朋友究竟有多大,真的令筆者非常擔心。

戰國時的墨子曾經說過:「天下之為父母者眾,而仁者寡。」筆者一直不太認同,認為只是因為時代背景的關係,但現在相繼看到這些影片,真的令我反思,究竟在這二千多年來,我們究竟有沒有達到常掛在口中的文明?作為人父,白影認為文明的其中一個基本標準就是每個人亦是一個獨立個體,不屬於任何人,即使為父母者亦不應當他們的子女為其附屬品。

明顯地,影片中的年輕父母就是當可愛的寶寶為她的玩物,這其實亦是很多怪獸家長的心態,毫不尊重子女作為一個獨立個體的權利。很多人以為,自己所生所養,自己便是主,高高在上,而且最慘是毫不自覺,這種心態下的養育,不單影響到幼兒自主性的建立,嚴重時甚至傷害到小朋友,這真的是為人父母者想見到的情況嗎?

《世界人權宣言》中的第5條:「任何人不得加以酷刑,或施以殘忍的、不人道的或侮辱性的待遇或刑罰。」幼兒身體的體溫控制其實未發展完成,故此幫幼兒洗澡是一門學問,特別是一歲以下的,簡單而言要快,之後盡快乾身,以免著涼,這是每一個為人父母都應該知的常識。但影片中,那些年輕父母反其道而行,對於弱小的幼兒來說,根本就是虐待,是一種冰血、殘忍、不人道的酷刑!

筆者已為人父,家中有一對仔女。自問不是一個很稱職的家長,但我真心認為每位父母應該認真學習如何當一個家長,當中包括閱讀相關書籍,甚至參加講座,而最重要的是,尊重子女作為一個獨立個體的權利,即使多可愛,小朋友亦不是大人的玩偶,小朋友跟我們一樣,也是一個人!最後,以下是我對那些年輕父母的由衷之言:「淋你老母!咁鐘意淋,你自己淋飽佢!個細路就算係執返黎,你都唔好咁樣呀!你咁樣算乜野做善事?依家除咗全香港人鬧你白痴同冷血外,我搵唔到邊忽同做善事有關!你真係求神拜佛你奶奶無上網又無睇報紙,如果唔係,你頭家散都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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