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游終審上訴被拒 立法會追議員薪津限14天交回

梁游終審上訴被拒 立法會追議員薪津限14天交回




青年新政前立法會議員梁頌恆、游蕙禎,8月25日被終審法院拒絕上訴申請,確定兩人失去議席。立法會秘書處今日(8月29日)表示,今日已透過郵遞和電郵,發信予兩人,追討已申領的議員薪津,合共約186萬港元,款項需於9月12日或以前歸還。

立法會秘書處表示,今日已按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早前的決定,以郵遞和電郵方式,通知梁頌恆、游蕙禎,追討已申領的議員薪津;兩人分別申領了約93萬元,約186萬港元。如兩人未能還款,立法會將採取法律行動。據悉,款項需於9月12日或以前歸還。另外,兩人就議員資格的案件,需要支付約1,200萬元訟費;兩人已表明無力承擔,或需申請破產。

2016年10月12日,梁頌恆、游蕙禎在首次立法會大會中,誓詞中有「支那」等語句,被指宣誓無效,其後遭政府司法覆核議員資格,失去議員資格。梁、游二人於宣誓前已申領議員薪津,包括每人約9.5萬港元的月薪、83萬港元辦事處營運開支津貼,合共約186萬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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