蠔涌爆炸品案再押後兩周 法官批評控方處理案件時間長

蠔涌爆炸品案再押後兩周 法官批評控方處理案件時間長



西貢蠔涌亞視舊廠房發現爆炸品案,5男1女的被告今日(9月4日)早上再於觀塘法院提堂,6人暫毋須答辯,押後至本月18日再審,女被告由每天向警方報到改為每周3次報到,另外5人則仍然不准保釋,繼續還押。

於庭上控方指派的新檢控官,曾要求將案件押後4周,以便有足夠時間研究10箱文件,不過裁判官及辯方都作出反對,認為時間太長。裁判官更批評控方處理本案有問題,又質疑控方為何突然換人處理案件,更直言「搵個揸到主意嘅嚟講」,要求控方代表的上司鮑偉華到庭解釋,之後控方聯絡上司之後,指上司會將工作量再作安排,故反口表示可接受押後2星期。

裁判官接受押後2星期的申請之後,但就向控方提醒,指如果再申請押後的話,有機會接受所有被告保釋要求。

案情指6名被告涉嫌於今年5月27日至6月14日期間,潛入西貢舊亞視廠房,非法及惡意製造爆炸品。

(DBC片段截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