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倡訂網絡安全法 實名制購預付電話卡

澳門倡訂網絡安全法 實名制購預付電話卡


澳門行政會完成討論《網絡安全法》法律草案,稍後將轉交立法會審議,建議使用網絡要實名登記。

澳門行政會表示,為促進澳門社會的網絡系統良好運作,確保網絡數據完整及得到充分保障,政府有必要對網絡安全進行立法,以防範資訊網絡的威脅。當局稱鑑於現行《打擊電腦犯罪法》為針對電腦及網絡犯罪行為的刑事法律,僅屬事後的刑事偵查措施,為規範網絡安全行政管理,澳門政府經參考中國及其他國家或地區的相關法律制度,遵照「保障市民安全、尊重個人隱私」的原則,並經諮詢業界及公眾的意見,制訂了《網絡安全法》法律草案。

法案建議網絡經營者應查核及登記客戶的身份資料,生效前購買的無須預先提供身份資料的預付式SIM卡,網絡經營者須於法案生效後60日內,向購買者或用戶要求提供身份資料。

法案又建議保存及提供網絡地址轉換紀錄,網絡經營者向用戶提供互聯網接入服務時,應將用戶私人內聯網地址與互聯網公共網絡地址的轉換紀錄保存1年。

至於行政處罰制度方面,法案建議違反網絡安全義務,將罰款澳門幣5萬至500萬元,並設有附加處罰。監察實體如發現營運者涉嫌輕微不遵守網絡安全義務,可勸誡其於指定期間內補正不合規範的情況,如營運者未作出補正,監察實體須提起有關的行政違法處罰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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