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協1.3萬單位可免補價分租 業主租客須共用廚廁

房協1.3萬單位可免補價分租 業主租客須共用廚廁


房協今日(9月19日)宣布推出「未補價資助出售房屋—出租計劃」,讓房協轄下適用的資助出售房屋項目的合資格業主,將其未補價的單位內的個別睡房,出租予合資格租戶,作為「暫租住屋」,符合參與是次計劃的單位約有13,000個。有意參與出租計劃的業主可由即日開始向房協提出申請,租戶的申請則預計將於10月底展開。

參與計劃的單位必須設有兩個或以上的睡房,業主必須保留其中一間睡房自用,而每間出租的睡房必須以一整間的形式租予一個租戶。單位內的廚房和浴室亦必須為業主及租戶共用。

出租計劃適用的資助出售房屋項目,包括11個住宅發售計劃,包括健康村第一期、健康村第二期、家維邨、祈德尊新邨、偉景花園、樂年花園、茵怡花園、寶石大廈、翠塘花園、啟德花園、景新臺,以及10個夾屋計劃,包括宏福花園、叠翠軒、晴碧花園、旭輝臺、雅景臺、悅海華庭、浩景臺、芊紅居、欣圖軒、悅庭軒。

經審核後,合資格的業主和租戶將分別獲發「合資格出租證明書」和「合資格租住證明書」。其後,雙方可自由進行配對,包括透過地產代理完成租賃程序。

租金則由業主和租戶雙方協議釐定,而租約則必須使用由房協擬定的標準租約。完成簽訂租約程序後,業主須為已簽署的租約加蓋印花,並按差餉物業估價署的規定提交所須文件。印花稅由業主和租戶平均分擔。業主和租戶需於簽訂租約後兩星期內,將「已簽訂租約通知書」交回房協。
 
租約將為期兩年,在租約首12個月屆滿後的任何時間,業主與租戶任何一方均有權以書面形式向另一方給予兩個月通知以終止租約。若租戶在租約期內獲房委會或房協成功分配公屋,必須提前終止租約。

(圖片來源:Chong Fat|CC BY SA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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