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電工程署今日(9月22日)公布,就3月發生在旺角朗豪坊的扶手電梯事故,已向涉事的註冊承辦商奧的斯電梯(香港)、一名註冊自動梯工程師,以及一名註冊自動梯工程人員提出檢控。
機電署指,在調查後發現涉事的註冊自動梯承辦商、一名註冊自動梯工程師及一名註冊自動梯工程人員均未有履行《升降機及自動梯條例》(第618章)規定下的法定職責,經徵詢律政司的意見後,該署決定向他們提出檢控。
控罪指,奧的斯沒有確保所承辦的自動梯的定期保養,妥善地進行。而被檢控的註冊自動梯工程師,沒有確保所承辦檢驗的自動梯被徹底檢驗。至於註冊自動梯工程人員,則被指沒有確保所從事的自動梯的定期保養,妥善地進行。
奧的斯和有關人士已獲發傳票,案件將於今年10月27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審理。
事件發生在今年3月25日,位於朗豪坊的一段長電梯,突然停止並向後運行,事件導致18人受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