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受賄包庇夜場 前反黑警司吳偉漢認罪

涉受賄包庇夜場 前反黑警司吳偉漢認罪



有「反黑警司」之稱的前港島總區刑事總部警司吳偉漢,涉嫌受賄及享免費性服務,以包庇娛樂場所,早前被廉署起訴。案件今日(9月27日)在區域法院再提訊時,他與次被告欒其祥承認串謀使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涉及5筆共57萬港元賄款。 暫委法官將案件押後至10月18日判刑,各被告還柙懲教署看管。

至於案中第三被告謝凱健,則承認協助和教唆他人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 

本案3名被告包括53歲前警司吳偉漢、46歲欒其祥及37歲謝凱健,欒及謝同為灣仔私人會所MBC及GOLDEN的經營者。吳偉漢於案發時為隸屬港島總區刑事總部行政及支援(刑事),其職責包括監督總區反三合會行動組的工作,總區反三合會行動組於2015年6月,就MBC懷疑涉及色情活動展開調查。該組於2016年中亦接獲有關GOLDEN營運情況的線報,遂展開調查,吳偉漢均獲匯報該兩項調查的進展。

案情透露,吳偉漢於2016年3月31日至2017年1月24日期間,被發現曾與欒其祥及/或謝凱健會面11次,並兩次到訪MBC。

廉署調查發現,吳偉漢在有關會面中向欒其祥及/或謝凱健披露警方調查MBC及GOLDEN的相關機密資料,包括警方接獲涉及MBC的匿名投訴內容,以及警方巡查灣仔區內私人會所的詳情。調查又發現,吳偉漢亦向欒其祥及謝凱健提供意見或協助,令他們避開警方的巡查及調查。

吳偉漢於2016年1月27日、5月3日、9月6日、11月16日及2017年1月24日,從欒其祥接受每次11.4萬元的賄款,合共57萬元,作為報酬。案情透露,謝凱健於2017年1月24日,協助和教唆欒其祥以相同目的向吳偉漢提供該筆11.4萬元賄款。

(有線新聞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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