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節正日康文署再提醒市民 切勿煲蠟及放孔明燈

中秋節正日康文署再提醒市民 切勿煲蠟及放孔明燈


今日(9月29日)為中秋節正日,康文署再次呼籲市民,在歡度中秋佳節時保持地方清潔及愛護公物,切勿煲蠟或將燃點的蠟燭插在地面、草地或沙灘上,切勿拋擲熒光棒或其他物品到樹上,或放孔明燈。
 
康文署表示,在其轄下場地,包括公園、泳灘及燒烤場亂拋垃圾可被罰款1500元,煲蠟、拋擲物件到樹上或放孔明燈則最高可被判罰款2000元及監禁1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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