輸入18本羊村繪本 38歲男子判囚4個月

輸入18本羊村繪本 38歲男子判囚4個月


一名男子涉嫌收取一個載有18本《羊村》繪本的包裹,今年3月被警方國安處拘捕。

他承認一項輸入煽動刊物罪,今日(10月6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監禁4個月,是《香港國安法》生效以來,首次以此控罪提控及定罪的案件。

辯方求情指,涉及刊物相對少,只屬「自用」,無證據證明被告涉及分發,被告角色輕微、參與程度相對低,只協助上司收取書本,而非書本擁有人。被告於被捕後,主動參與「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認識國家安全,希望法庭考慮今次是單一事件,被告重犯機會低而輕判。

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判刑時指,涉案刊物用狼比喻特區政府和中央,旨在抹黑、醜化中央邪惡橫蠻等,情節充滿歪曲觀念。

38歲被告梁俱銘被控輸入煽動刊物,控罪指他於今年3月7日,聯同蔡榮達輸入18本煽動刊物,包括《羊村守衞者》、《羊村十二勇士》等書,意圖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或特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等。

案件編號:WKCC3796/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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