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護署回應藥房貓事件 指貓咪須接受狂犬病觀察

漁護署回應藥房貓事件 指貓咪須接受狂犬病觀察



觀塘安達邨一藥房詞養的貓,因有中國婦人昨日(10月9日)聲稱兒子被貓抓傷,貓隻面臨遭漁護署「預約拘捕」,其主人因表明不會交出貓隻,可能會面臨檢控。漁護署發言人今日(10月10日)回應事件,指該貓須接受狂犬病觀察,正於私家獸醫診所暫住留醫。

據《東方日報》報導,漁護署表示根據《狂犬病條例》(第421章),該貓隻須接受狂犬病觀察;而藥房貓「波子」現時身體狀況欠佳,於私家獸醫診所暫住留醫,該署表示會密切留意有關情況。惟過去發生動物被漁護署檢疫其間,被寄生蟲入侵的情況,「波子」身體狀況欠住下,染病風險或會增加。漁護署昨日曾派員提醒藥房,重申該處不准養貓,要求藥房逐離「波子」。

事件發生在10月6日中午,一名中國婦女攜同兒子到安達邨商場,在一間藥房購物,約中午時間婦人與親戚返回藥房,聲稱其子被藥房飼養的貓隻「波子」抓傷耳背,造成5毫米的傷痕。雖然藥房主人願意幫忙處理小童傷口,甚至應家長要求,承擔到醫院打針的費用,但家長不但報警稱兒子被貓「咬傷」,翌日更帶同漁護署職員返回藥房,以粗口咒罵藥房職員,漁護署職員要求藥房交出「波子」檢查7日。惟店員曾翻看藥房閉路電視,無發現「波子」攻擊該名小孩。


(圖片來源:東網新聞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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