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收場及工廈非法貯存有害電子廢物 共被判罰款74000元

回收場及工廈非法貯存有害電子廢物 共被判罰款74000元


元朗及北區三間回收場營運公司——生記實業貿易有限公司、香港國際再生資源和世騰國際環保有限公司,以及位於火炭工業區的優科實業(香港)有限公司,被控非法貯存有害電子廢物,分別於10月9日及今日(10月16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裁定違反《廢物處置條例》及《廢物處置(化學廢物)(一般)規例》,共被判罰款74000元。

環保署發言人表示,環保署執法人員在今年3月的跨部門突擊執法行動,先後偵破新界3個回收場非法貯存屬化學廢物的廢印刷電路板及廢鉛酸電池,期間發現大量廢印刷電路板被露天擺放或凌亂地貯存在沒有封蓋的膠箱及紙箱內,所含的有毒化學品及重金屬,有可能污染附近環境。行動中查獲超過60袋廢印刷電路板(共重逾18噸)及70個廢鉛酸電池,總市值約180萬元。

此外,環保署人員在今年4月的突擊行動中,發現火炭豐利工業中心一個單位非法存放約半噸屬化學廢物的廢印刷電路板及廢液晶屏。有關公司表示從事電子零件貿易,但環保署執法人員在現場單位查獲經拆解的廢電子產品,而該公司並未有向環保署登記為化學廢物產生者。根據記錄,該公司亦曾經因為非法入口大批有害電子廢物,於2016年12月16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裁定違反《廢物處置條例》,被判處罰款60000元。

(政府新聞處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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