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名泛民議員提出決議案,就立法會大會《議事規則》提出34項修訂。
有關的修訂內容,包括要求立法會主席和內會主席,都要有地區直選議員出任,並約束主席權力,以及不應向宣誓後喪失議席的人士,追討薪酬及福利。
法律界立法會議員郭榮鏗表示,修正案動議已經提交秘書處,同時去信議事規則委員會討論,估計可在下月15日提上大會討論。他希望修正案令立法會變得更有效率,更符合21世紀香港社會應有的議會。
由於泛民比建制派更早提交修訂,郭榮鏗認為客觀效果是大會必先討論民主派的修訂,而估每個修正案要討論6至7小時間,他認為最適合是明年3月補選之後,才修改議事規則。
對於建制派議員認為拉布是一個問題,郭榮鏗表示不同意,他認為《議事規則》有很多地方可以改善,令立法會更有效代表市民監察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