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駐守觀塘警區的32歲休班男警,被指於今年2月於港鐵車廂內,企圖偷竊一名尼泊爾籍女乘客背囊內的物件,被控一項企圖盜竊罪,今日(10月22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罪成,須即時還押至下月5日判刑。
辯方呈上其妻子及姐姐所撰寫的求情信,信中透露被告曾兩度成為傑出警員。暫委裁判官則認為被告毫無悔意,斥他身為警員知法犯法。
控方指今年2月6日,警方在金鐘站進行反罪案調查期間,發現被告梁鴻基在月台形跡可疑,警方在監視期間,見到被告用右手拉開事主背囊的拉鏈,另一隻手則手執外套遮掩。
警員在尖沙咀站截停被告,被告表明自己警察身份,堅稱自己未有犯案,之後就突然逃向國際廣場方向失去蹤影,被告於翌日被捕。
17歲女事主就表示,無感覺到有人觸碰她背囊和拉開拉鏈,之後有男子告訴她的背囊被打開,她未有發現財物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