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院頒令兩年內 政府提供同性婚姻替代框架

終院頒令兩年內 政府提供同性婚姻替代框架


彩虹行動成員、前民陣召集人岑子杰提出同性婚姻平權上訴,終審法院上月裁定部份得直。

與訟雙方就裁決作進一步陳詞後,終院今日(10月27日)頒下裁決,指政府未履行積極義務,為同性伴侶確立婚姻以外的替代框架,裁定屬違反人權法。

終院發出法庭命令,要求政府於今日起計的兩年內,以行政或立法方式履行相關義務。終院亦批准雙方均可申請延長原訂的兩年時限,但規定申請必須附以強而有力的理據。

2013年岑子杰在美國與男子註冊結婚,但不獲香港政府承認,他早前提司法覆核,兩度被裁定敗訴,後來上訴至終審法院。

案件編號:FACV14/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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