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有通過「優秀人才入境計劃」來港的中國「優才」,涉嫌炒黃牛飛而被控,以及有電腦軟件之「優才」涉嫌虛報履歷,令人質疑政府審核「優才」之嚴謹程度。保安局今日書面回覆議員質詢時,指自2014年至2018年9月,入境處曾就12宗懷疑提交失實資料或作虛假陳述的申請作出調查。而12宗個案中,所有申請已因未能提供足夠資料而終止處理或被申請人自行撤回,當中有9宗,入境處正進行刑事調查。
保安局表示,如入境處接獲任何有關提交失實資料或作虛假陳述的舉報,入境處會對可疑個案進行深入調查。而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15萬元及入獄14年。而任何人製造、管有或使用虛假文書亦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入獄14年。
而任何人以非法手段取得入境簽證或進入許可,一經發現,入境處會依法宣布其簽證或進入許可無效,並將有關人士遣返原居地,即使有關人士已通常居於香港連續7年或以上並取得香港居留權,入境處會依法取消其香港居留權,並將有關人士遣返原居地。
(圖片來源:政府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