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藏過百汽油彈案提堂 檢控書出錯5被告獲釋後再被捕

涉藏過百汽油彈案提堂 檢控書出錯5被告獲釋後再被捕


5名年齡介乎19至24歲的男女,被控上周六(11月2日)在灣仔堅拿道西冠景樓管有爆炸品,案件今日(11月4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然而卻出現甩轆事件,最終決定撤銷原有控罪,被告獲當庭釋放後再被捕。

控方呈交的律政司同意檢控書,被辯方發現出錯,包括將第三被告的英文姓名打錯,控罪亦打漏「管有(custody)」,辯方指檢控書無效,要求即時釋放所有被告。

多名防暴警察隨後抵達東區法院,氣氛緊張。

5名被告被指在今年11月2日,在堅拿道西一單位明知而管有、保管或控制爆炸品,即59瓶汽油彈、79瓶半製成汽油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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