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水果零售商因供應及藏有附有虛假說明的黃金桃作銷售用途,違反《商品說明條例》,今日(11月6日)分別在沙田裁判法院及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罰款3600元及6000元。
香港海關早前接獲舉報,指有水果零售商鋪出售附有虛假產地說明的黃金桃。
海關人員採取試購行動,分別在馬鞍山及旺角兩間水果零售商檢獲共72個懷疑附有虛假日本產地說明的黃金桃。經調查後,發現有關黃金桃產自中國,與所聲稱的不符。
(政府新聞處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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