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海關簽合作安排 加強情報互換

港澳海關簽合作安排 加強情報互換


海關關長何珮珊今日(11月10日)率領香港海關代表團到訪澳門海關,與澳門海關關長黃文忠簽訂《合作互助安排》及《認可經濟營運商互認安排》。

何珮珊表示,自港珠澳大橋開通後,港澳兩地往來日益頻繁,兩地海關必須深化合作以配合粵港澳大灣區迅速發展。《合作互助安排》及《認可經濟營運商互認安排》的簽訂,標誌着兩地海關於不同範疇加強相互合作的共同願望,透過更緊密行政互助加強雙方於執法及便利貿易方面的合作,推動高質量發展,建立互利共贏合作關係,助力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共同維護大灣區良好的發展環境。

在簽訂《合作互助安排》後,兩地會繼續透過加強情報互換,以打擊跨境犯罪活動,亦將提升資訊交流,使雙方在便利貿易方面建立更緊密聯繫,為合法商貿活動締造便利營商的環境。

截至目前為止,香港海關已經與國家海關總署、澳門海關和29個海外海關組織合共簽訂31個類似的合作安排。是次與澳門海關簽訂的互認安排,使香港海關與其他海關組織簽訂的互認安排增至合共14份。

(政府新聞處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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