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台鐵出軌意外釀49死 工地主任判囚7年10個月

去年台鐵出軌意外釀49死 工地主任判囚7年10個月



去年4月的台鐵太魯閣號列車出軌事故,經歷1年多審理,台灣花蓮地院今天(11月11日)宣判,被告李義祥涉過失致死罪等8罪,被判刑7年10個月,外勞華文好涉過失致死則被判無罪。

起訴書指出,台鐵工程施工廠商李義祥2021年4月2日上午帶著越南籍外勞華文好在停工期間違規進入工地施工,駕駛吊卡大貨車行駛工地便道轉彎處,右前輪超出路面,導致車輛卡住熄火,無法發動。

起訴書指出,施工地點鄰近台鐵清水隧道北口,李義祥第一時間未尋求正確協助及通報,自行以挖土機、吊帶企圖拉車脫困,卻不慎讓吊帶脫落,貨車翻落鐵軌;事發後未通報台鐵人員,相隔約2分鐘,台鐵408車次太魯閣號因煞車不及迎頭撞上,造成49人死亡、逾200人輕重傷。

李義祥共計被控過失致死、肇事逃逸、過失致公眾運輸車輛致生危險、過失毀損軌道、業務上文書登載不實罪,及違反政府採購法、商業會計法、稅捐稽徵法等8項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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