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圍封「公民廣場」被裁違憲 林鄭稱其他違法案件與此無關

回應圍封「公民廣場」被裁違憲 林鄭稱其他違法案件與此無關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早(11月20日)回應高等法院裁定,政府圍封「公民廣場」違憲,涉事人被裁定違反法律,跟前地有沒有開放、如何開放、有沒有圍欄並沒有關係。 

事源昨日(11月19日)高等法院裁定政府總部行政署於2014年7月17日起,於政總東翼前地(俗稱「公民廣場」)加設圍欄,並禁止市民於周一至六進入,而星期日若要進入集會,則要獲行政署批准,有關決定違憲。有意見質疑會政府圍封「公民廣場」違憲的其他案件,或有判錯之嫌。 

林鄭月娥回應指每一件案件是按法律制度、按證據,由律政司檢控部門,獨立按檢控守則作出檢控,並經獨立司法機關裁決。如果有人對裁決不滿,可以按本港行之有效的司法制度提出上訴,所以針對部分案件來說,是經過所有程序後,涉事人被裁定違反法律,跟前地有沒有開放、如何開放、有沒有圍欄並沒有關係。 

退休攝影記者張德榮因不滿政府在俗稱「公民廣場」的政府東翼前地加裝圍欄,限制市民使用,於2014年入稟申請司法覆核,挑戰行政署決定,法官區慶祥11月19日裁定張德榮勝訴,認為行政署當年的安排違憲,與《基本法》及《香港人權法案條例》有關的言論及集會自由條文不相符。

  

(圖片來源:無綫新聞截圖)



讀者回應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