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七名警員在2014年的雨傘革命期間,涉嫌毆打社工曾健超案,各人早前被裁定罪名成立,均被判囚2年,全部人早前已就定罪及刑期提出上訴。高等法院今日(11月23日)處理總督察黃祖成的申請,預計審訊需時2日。
案中首被告黃祖成就定罪及刑罰提出上訴申請,高等法院今日率先處理其申請,個案由上訴庭副庭長倫明高處理,黃祖成由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資深大律師郭兆銘和大律師蔡一鳴代表。上訴方提出,區域法院原審法官接納在互聯網取得的新聞片段為證供,指其決定有誤,認為未有充分保證證供真確性,質疑法官接納經剪輯的新聞片段呈堂是否正確,而控方亦未有爭取將原始片段呈堂。
Tim Owen在庭上質疑,審訊時並沒有傳召目擊事件的攝影師作供,法官問當時辯方為何不傳召,Tim Owen稱舉證是控方的責任。
7名被告依次序,分別是黃祖成、高級督察劉卓毅、警長白榮斌、警員劉興沛、陳少丹、關嘉豪及黃偉豪。他們在2014年雨傘革命執勤期間,涉襲擊前公民黨成員曾健超,被法庭裁定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成各判囚2年,他們均已就定罪及判刑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