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管有兒童色情物品罪成 「黃絲督察」下月11日判刑

被控管有兒童色情物品罪成 「黃絲督察」下月11日判刑


一名督察因在2014年雨傘革命期間,透過警隊系統取得同袍資料後,再於社交平台上發放,警方在調查期間發現其電腦管有兒童色情物品,起訴他一項管有兒童色情物品罪。法官今日(11月27日)裁定他罪成,案件押至下月中判刑。

31歲被告施恒,因利用警方系統取得同袍資料,在網上發放,被控一項不誠實使用電腦罪,他早前已認罪。警方在調查期間,意外揭發他涉嫌管有兒童色情物品,後來被控一項管有兒童色情物品罪。施恒自辯時指,涉案電腦沒有設密碼,任何到訪家中的人都可以使用,而他並不知電腦儲存了控罪中的檔案。但法官指出,被告在錄影會面時確認電腦設有密碼,而在2014年5月時就更換密碼,認為被告是案發時是涉案電腦的唯一使用者。

被告又指,因為其政治立場,同袍對他有敵意,但法官指,案中證物沒有受干擾,即警方是沒有機會插贓嫁禍,而警方搜屋檢取證物時,涉案檔案已存在被告電腦內。法官又指,被告因其政治立場的言論,曾接受警方紀律聆訊,由前線被調到文職,但紀律聆訊大多是口頭警告,不認為警方因其政治立場,而故意將涉案檔案放入被告電腦中。最終法官裁定被告罪名成立,還柙至12月11日判刑,期間索取其精神及心理報告。

案情指,2014年警方在搜查被告住所時,在一部手提電腦及外置硬碟內,發現268段短片及3張相片,均屬兒童色情物品。被告在雨傘革命期間支持示威者,被認為是「黃絲督察」,他利用警隊系統將同袍的資料放上社交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