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47年6月大批土地契約到期 地政總署資料整理後年分階段完成

2047年6月大批土地契約到期 地政總署資料整理後年分階段完成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蔣麗芸就2047年期滿的土地契約問題,向政府提出質詢,發展局局長黃偉綸的書面答覆指,政府一直有清晰明確的政策,處理期滿土地契約續期的事宜。

黃偉綸表示,根據特區政府於1997年7月公布的政策聲明,沒有續期權利的土地契約,在期滿時可由政府全權酌情決定續期50年而無須補繳地價,惟須每年繳納租金,款額相當於有關土地應課差餉租值的3%,租金其後會隨應課差餉的改變而調整。根據此政策,特區政府成立後,批出的地契年期一般均為50年並跨越2047年。

黃偉綸續指,2047年6月30日將會有大批土地契約到期,所涉及的地段數目、用途分項及權益份數等資料有待地政總署整理,預計有關整理工作於2021年起分階段完成。
   
至於在2047年6月29日或之前到期的土地契約,根據地政總署按土地註冊處提供的資料所整理的數據,目前有效並涉及一般商業/住宅/工業用途地段的土地契約,到期的年份最早為2025年。由2025年至2047年6月29日,合共約有2400個一般商業/住宅/工業用途的地段的土地契約到期。

黃偉綸強調,政府有政策和機制處理土地契約續期事宜。為協助公眾了解,地政總署的網站設有專頁,提供相關政策資料、定期更新的契約續期統計數字和相關公報。至於土地契約續期手續方面,當局正探討有否其他合適的安排,以較精簡的程序和便捷的方式續期,會適時公布具體安排。

他指政府過去有特別為相關專業界別講解土地契約續期事宜,包括於2016年10月通過香港金融管理局與銀行業界溝通,解釋政府有明確的政策處理土地契約續期,包括有權力批出年期跨越2047年6月30日的土地契約;以及於2017年5月與香港測量師學會會面,講解土地契約續期的具體執行事宜,黃偉綸指業界均認為政府的政策清晰明確。金管局認為政府的解釋已妥善及全面回應銀行業界的關注,看不到銀行有需要改變現有按揭政策。目前已經有銀行批出年期比相關樓宇地契年期為長的按揭貸款,而金管局亦沒有收到這方面的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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