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名被指發起2014年佔領的人士,今日(11月29日)繼續審理,法官判9名被告全部表證成立;其中1名被告陳健民出庭自辯。
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等9人,被指發起2014年佔領,控以串謀犯公眾妨擾及煽惑他人犯公眾妨擾罪等6項罪名,法官宣布9名被告全部表證成立。
控方今早傳召最後一名控方證人、時任中區警民關係組學校聯絡主任郭思偉作供。郭思偉於庭上作證,講述派送警方簽發的公眾集會反對通知書予朱耀明或其他代表人;惟辯方律師質疑,郭思偉知否《公安條例》規定,反對通知書只能直接送達集會的組織者,或組織者提名的代表人,不能由其他人代為簽收。郭思偉則表示只是按上司命令做。
案中被告戴耀廷選擇不自辯,也不會傳召證人;另一被告陳健民則會出庭自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