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迫我食「私煙BB」

誰迫我食「私煙BB」



李偲嫣結婚,全城嘩然,有人認為有男人肯把李偲嫣收歸私有,此舉實在是造福黎民百姓,更有不少人覺得連此等女子亦能尋一如意郎君,不禁大喊無天理。

其實李偲嫣結婚只是一件她個人的事,與公眾無關,或笑或罵,都不過茶餘飯後,到頭來都影響不了你。但是你有沒有想過,有一天,你也會被迫食「私煙BB」?

根據2015年政府統計處最新一期的《主題性住戶統計調查報告書》,習慣每日吸煙的人士約有六十多萬,而實際吸煙人數只會有多無少。可是政府近日瘋了般對煙稅動腦筋,吸煙與健康委員會倡加煙稅100%,屆時香煙價格由現時每包$50多元跳升至破百元。

戒毒也得喝美沙酮逐漸減份,今次一口氣迫窮人斷癮,出心是善良的,但政府又給了什麼「美沙酮」呢?沒有的話,可以預料低下階層為了食煙,就只能向「私煙BB」埋手。但誰都知道,「私煙BB」更為劣質,對人體更沒好處,到時多了人轉食私煙,反而長遠增加公共醫療負擔,那時又是誰來埋單呢?

說實話我不反對全面禁煙,香煙與毒品本質上無異,偏偏政府沒此膽量,只能夠用加煙稅這種閃縮的方法,使平民煙變成有錢人專屬玩意。

其實就連吸煙與健康委員會自己做的調查結果也得出,要以增加煙草稅達止戒煙的目的,近一半受訪煙民表示,煙價需暴升至近300元,才會有足夠誘因使他們戒煙。但是即使政府喪心病狂地加400%煙草稅,仍簡而言之只是「有錢有煙食,窮人屎都無得食。」

香港做人已經比做狗還要可憐,將來普通人連吸一口煙也得冒著犯法的風險。尋找人生伴侶,因為你有得揀,所以你才可以向偲嫣說不;但是如果政府迫你食私煙,你還有得揀嗎?

註:根據《應課稅品條例》,任何人若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私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0萬元及監禁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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