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珠澳大橋混凝土壓力測試作弊案,一名實驗室職員早前承認兩項使用虛假文書罪,今日(12月1日)在屯門裁判法院被判監禁8個月。
61歲被告黃國堯,案發時為土木署合約承判商嘉科工程顧問公司的實驗室技術員,他負責為建築材料測試。
署任主任裁判官徐綺薇判刑時指,被告的工作是工程重要一環,一旦不合標準,可影響大橋安全結構,不能容許馬虎,監禁刑罰無可避免。
控罪指被告在2012年9月至2015年6月,以虛假測試結果文件,取代原本測試結果。
至於案中另外18名被控串謀詐騙的人士,本月7日會轉介至區域法院答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