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兒子自瀆前男警另涉欺詐案 加監20個月

逼兒子自瀆前男警另涉欺詐案 加監20個月


因逼兒子看色情影片自瀆,於早前被判囚4年的48歲被革職的前男警,另涉一宗欺詐案。

該名前男警早前再承認24項欺詐及1項盜竊罪,包括3度向警察儲蓄互助社作虛假陳述、瞞報逾340萬元未償還銀行貸款,以及訛稱兒子肝臟生蟲向姨仔騙財,涉款約107萬元。他今日(12月2日)於區域法院被判監24個月。

由於本案與早前的性罪行案件性質不同,法官下令本案其中20個月分期執行,故兩案共囚68個月。

控罪指,被告F.S.L被控31項欺詐罪及1項盜竊罪,於2018年9月12日至2019年11月11日在香港,藉作欺騙並意圖而誘使該F.K.L及陳子維作出一項作為或一連串的作為,即向他們交出港幣共約28萬元,導致獲得利益,或導致該F.K.L及陳子維蒙受不利或有相當程度的可能性會蒙受不利;在2020年2月1日至6月23日在香港,藉作欺騙並意圖而誘使該W.N.M作出一項作為或一連串的作為,即向他交出港幣共約7萬元、2張銀行卡及6張信用卡。

被告另被控於2013年10月28日至2016年11月30日,藉作欺騙並意圖而誘使香港警察儲蓄互助批准借給他本人款項港幣共約75元的貸款,導致他本人獲得利益,嘩導致香港警察儲蓄污糟寫蒙受不利或有相當程度的可能性會蒙受不利;且在2019年11月20日至2020年7月3日期間在香港,偷竊3隻手鐲、1隻金手足、1隻鑽石手鐲、2隻鑽石戒指及1對鑽石耳環,而該等物品為屬於該W.N.M的財產。

案件編號:DCCC 496/2021


讀者回應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