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員黃毓民今日(12月4 日)出席立法會鐵路事宜小組委員會會議,就高鐵工程申請追加撥款提出質詢,黃在發言時嚴厲批評高鐵的工程滯後及超支,甚至有可能「爛尾」,政府官員應該要承擔負任,而不是用報告來粉飾虛張,企圖用「爛尾」來威嚇港人,來威嚇立法會議員要支持追加撥款。
黃譴責鐵路事宜小組在報告中,以「委託費」巧立名目,官員則一直逃避責任,明明是自己錯誤,卻要納稅人去承擔他們之失誤,現在以派股息為名,要納稅人付錢,蒙蔽市民,實屬「老千」行為。
黃又指運房局局長張炳良及部份民主派議員,以市民不想見到工程「爛尾」為藉口,要求議員同意追加撥款,黃反問工程「爛尾」又如何?為什麼不可以有工程「爛尾」,認為「爛尾」可以起警惕作用,整個政府基本上就應該落台。他又指當年支持高鐵撥款的立法會議員,理應受到譴責,因為全部對不起香港人。
黃引述報告中多個問題,如高鐵未能逾期通車,將目標完工日期再推遲至2018年第三季,當中包括六個月的緩衝期;又將委託費用預算再修訂為853億元,當中包括21億元備用資金。黃炮轟「什麼是委託費用??」,明明是工程費用大幅超出預算,但在報告中卻隻字不提原來預算費用只是6百多億,不肯承認過失,自欺欺人,企圖欺騙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