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警會年結通過1617宗投訴 嚴重指控激增50%

監警會年結通過1617宗投訴 嚴重指控激增50%


監警會今日(12月5日)公布工作報告,在2017/18年度的報告期內,共接獲投訴警察課1,616宗新個案的調查報告,按年增加約3.1%。

同期,監警會通過的投訴個案有1,617宗,按年增加逾4.3%。已通過的投訴個案共涉及2,872項指控,按年增加約2.3%。最多的指控是疏忽職守(1,452項,佔50.6%);排第二是行為不當/態度欠佳/粗言穢語(1,043項,佔36.3%);第三為毆打(181項,佔6.3%)。

雖然投訴個案數目與去年相若,但是在調查結果方面,被列為「獲證明屬實」、「未經舉報但證明屬實」、「無法完全證明屬實」的指控合共有134項,與去年99項比較,按年增加35.4%。這三個結果分類定義為被投訴警務人員有一定程度的犯錯,佔所有經全面調查而獲監警會通過指控的13.3%,較去年的10.6%為多。

報告期內,共有130名警務人員需接受紀律聆訊或其他內部行動,較上年度的88名警務人員上升47.7%;而被分類為「獲證明屬實」、「未經舉報但證明屬實」和「無法完全證明屬實」的指控中,涉及嚴重指控例如毆打、濫用職權、恐嚇及捏造證據,以及有關警務程序和其他罪行的指控中牽涉嚴重懲處的數目,由去年的8項上升至今年的12項,上升達50%,情況值得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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