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出售《壹週刊》事宜,壹傳媒今日(12月8日)再發通告,指經訂約各方進一步磋商以令交易可以繼續後,於今日交易時段後,買賣協議各訂約方已簽署文檔。
安全港完成將於2018年1月2日達成,而最終完成將於2018年2月28日達成。買方可向賣方預早發通知將安全港完成日期及/或最終完成日期提前。
交易總代價為3.2億港元,其中1.6億用作支付位於香港的該業務(即安全港資產),而另外1.6億元用作支付位於台灣的該業務(即餘下資產)。
壹傳媒要求買方黃浩,於安全港完成時就安全港資產應付的款項淨額將為1.08億港元,買方須於安全港完成日期,支付歸入餘下資產的再一筆初步保證金4000萬港元。
通告指出,賣方現在及一直以來均是基於出售事項將推進至安全港完成及/或最終完成去實行有關交易。倘若就出售事項有任何重大發展,將在有需要時作出額外公告。通告又提到,因應最新發展,出售事項可能會,或可能不會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