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特首梁振英日前出席經民聯三周年晚宴時,與一眾高官和黃家強在台上合唱《喜歡你》,並將片段上載至Facebook專頁,結果遭到網民炮轟,指特首已觸犯正在等候二讀的「網絡23條」,而為了補鑊,特首辦日前宣稱,已向香港作曲家及作詞家協會(CASH)繳交音樂版權稅。然而著名音樂人周博賢昨晚(12月9日)在Facebook表示,如果特首要攞正 license,又豈只同 CASH 攞,原來一共要攞6個。
周指如果嚴格來講,特首擺唱歌片上網,要申請以下幾種license:
1. 詞/曲版權公司(music publisher)的 mechanical license;
2. 詞/曲版權公司的synchronization license;
3. 唱片公司的 mechanical license;
4. 唱片公司的 synchronization license;
5. CASH 負責授權的詞/曲版權 streaming(串流);
6. IFPI 或 HKRIA 的 streaming license
所以如果政府想「補鑊」,就應該攞齊上述六個license,而並非只是向CASH申請,所以「如果唔想煩,(版權修訂條例)係咪有UGC(個人衍生用戶內容)或Fair Use(公平使用)嘅豁免好啲呢?」
(圖片來源:梁振英面書專頁截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