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對《2014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恢復二讀大為緊張,近兩日都於立法會外圍佈防,並不斷截查前來集會人士。昨日警方就於政府總部外拘捕了一名男子,在他身上找到8塊、總共重1千克的煙餅,但警方卻以男子藏有違禁品「氯酸鉀」,以「藏有危險物品可作非法用途」將他拘捕。然而,煙餅於市面可以輕易購買,不少「龍友」都喜歡使用煙餅製造煙霧效果。
消息指該名被捕男子,星期五(12月18日)早上將會在東區法院上庭,而所干犯的罪行竟然是「遊蕩罪」。據《刑事罪行條例》第160(3)條,如在建築物的共用部份遊蕩,導致他人合理地擔心自身安全和利益,則屬犯法,一經定罪可被判監兩年。
據媒體報道,被捕的20歲男子,曾於今年3月參與「光復元朗」行動。
(無綫新聞截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