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歲男子襲擊控煙辦判囚14日

43歲男子襲擊控煙辦判囚14日


一名43歲男子因襲擊一名正在執行職務的控煙酒督察,今日(12月18日)於粉嶺裁判法院被判處14天即時監禁。該名男子亦因干犯吸煙罪行及未能應控煙酒督察要求出示身分證明文件,各被罰款1500元。

案件發生於本年6月28日,當日控煙酒督察在上水巴士總站向該名干犯吸煙罪行的男子,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時被襲。

截至今日,2019年錄得共7宗襲擊控煙酒督察的案件。自2007年起,共有93宗個案,而在78名被判襲擊控煙酒督察罪名成立的人士中,23人被判即時入獄,當中最高判刑為即時監禁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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