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停牌期間多次「揸大膽車」 交警遭同袍指證

涉停牌期間多次「揸大膽車」 交警遭同袍指證

在去年中至今年初,一名交通部警員涉嫌多次在停牌期間「揸大膽車」,被控7項停牌期內駕駛罪及10項駕駛時未有有效第三者保險罪,案件今日(12月21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審理。 

被告張偉倫(30 歲)隸屬西九龍交通部,他被指於去年11月7日至今年1月6日,分別5次在停牌期間駕駛電單車。張偉倫承認在去年12月的兩天,停牌期間在香港某處駕駛一輛私家車,承認停牌期間駕駛及沒有第三者保險共4罪,獲控方銷撤3項沒有第三者保險罪,而其餘10項不認罪。 

控方傳召3名證人中,其中一人為隸屬西九龍交通部、與被告同隊的交通警員。該名交警作供時稱,在今年1月6日案發當日到西九龍交通行動基地當值,見到屬於被告將電單車駛入警署停車場,並目擊被告將電單車停泊在警署後巷,而警員在庭上指認得被告。


(圖片來源:商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