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虹邨分3期重建歷時15年 居民遷美東邨或買宏照道綠置居

彩虹邨分3期重建歷時15年 居民遷美東邨或買宏照道綠置居


香港房屋委員會策劃小組委員會今日(12月21日)通過就黃大仙彩虹邨展開重建研究的建議。重建將會分3期進行,預計需時15年。

因應在《行政長官2022年施政報告》中的建議,房委會在目前正進行的10個重建計劃外,再選出多一個公共屋邨展開重建研究。

彩虹邨在1962年至1964年落成,屋邨總面積約7.9公頃,共提供約7400個公屋單位。房屋局局長兼房委會主席何永賢表示,選取彩虹邨作重建研究的主要考慮因素包括樓齡,及區內有合適的首期遷置資源,即附近的新美東邨,以及重建可增加單位數目和提供契機改善附近交通狀況等。

附近的新美東邨可提供第一期重建所需的遷置單位。與此同時,策劃小組委員已在會議上通過將九龍灣宏照道第二期的公屋發展計劃轉為綠置居項目,提供1467個單位。

何永賢表示,待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通過清拆彩虹邨計劃的遷置安排,以及相關銷售計劃的銷售安排後,受房委會已公布公屋清拆計劃影響的彩虹邨住戶如欲購買資助出售單位以代替遷置,將可於目標清拆日期前享有優先資格選購宏照道第二期的單位,或在相關銷售計劃中的其他居者有其屋計劃或綠置居單位。

何永賢續指,彩虹邨重建研究會進一步探討善用原址重建的潛力,並會制定推展計劃。初步估算,可在原址提供約9200個單位,即淨增加約1800個單位,約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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