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片來源:香港電台截圖)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的專責小組今日(6月13日)公布報告,相關選舉事務處在3月特首選舉時遺失有全港選民資料的手提電腦事件。報告指出,處方在處理個人資料及場地保安上都有不足,又指當日存放電腦的電子鎖,其匙卡由誰持有,處方未能提供資料。小組提出10多項建議,包括要確立場地保安計劃的正式程序。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表示,希望處方痛定思痛,並實行小組的建議,相信不會再發生同類事件。
報告指出,今次選舉事務處遺失手提電腦事件,處方有多個不足之處,包括處方協調不足、中層及前線人員處理個人資料意識不足、資訊科技保安及場地保安都有不足之處。報告又指,選舉處職員按過往做法,將2部安裝不同系統的手提電腦帶到場館,其中一部安裝了「EES」系統,是載有全港378萬選民資料,設有加密保護。報告指,是次特首選舉,處方未有深究是否有必要使用「EES」系統是標準做法,而處方高級管理人員及職員亦不清楚「EES」系統所存放的資料。
報告又指,亞博館存放電腦的107號房,前後門均設有電子鎖,但沒有閉路電視,而有關電子鎖匙卡由亞博館提到,但處方沒有資料指出是誰持有,將場地保安責任委託於亞博館。而在特首選舉當日及前一日,處方職員沒有入過房間,選舉翌日才發現電腦遺失。報告就部分事實描述及觀察,可能就遵守政府相關規例和指引的不足之處。
負責撰寫報告的專責小組提出10多項建議,如選舉事務處要制訂詳細指引,向職員提供適當訓練,而在準備下載及儲存個人資料的電腦系統時,應向部門個人資料管制主任諮詢意見。而處方不應在公共選舉利用選民資料電腦查詢系統,作為核實選民身份之用,在將個人資料儲存於流動裝置上,資訊科技管理組要作把關,評估是否有運作必要。而職員將手提電腦放在房間的紙箱上,小組認為這是不能完全達到保安規例的要求,建議要訂立確認整體場地保安計劃的正式程序,並諮詢警方意見,由選舉事務主任確認,再提供意見給選管會參考。
譚志源就再次就事件致歉,又指小組報告是切實可行,他希望處方可痛定思痛,已指示處方從速及全面實行專責小組中的每一項建議,並責成處方接受私隱專員公署的建議,包括在特首選舉時,不要帶備選民資料到場地。譚志源稱,如果選舉事務處實行小組的建議,相信事件不會再發生,亦會建議下任局長,在下個年度將最新情況向立法會交代。
事發在3月26日特首選舉完結後,選舉事務處職員測試電腦後,將2部電腦鎖在一間儲物室內,其後離開會場,直至翌日打算收回電腦時,發現電腦失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