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西班牙押解到北京 29名台灣人涉電訊詐騙判囚

由西班牙押解到北京 29名台灣人涉電訊詐騙判囚



29名台灣人涉及電訊騙案,早前由西班牙押到大陸。今日(12月31日)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宣判,29名被告人均詐騙罪成,分別判處有期徒刑4年半至14年,並處罰金。

法院指2016年6月至12月,被告等人在西班牙組建詐騙犯罪集團,利用網絡技術手段,冒充出入境管理局、公安局及檢察院工作人員等身份,虛構被害人因個人信息洩露而涉嫌犯罪,以需要接受審查、資產保全等為名,先後騙取14名被害人,款項共計人民幣617萬元。

法院認為,被告人參加電訊詐騙犯罪集團,在境外利用網絡技術手段,冒充司法機關工作人員,通過虛構被害人個人信息洩露、涉嫌違法犯罪、需配合清查資金等事實,誘使被害人按照被告人的要求進行轉賬或匯款,詐騙被害人錢財,其行為均已構成詐騙罪,且詐騙數額特別巨大,依法均應予懲處。

報道指,被告等人自願認罪認罰。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媒體記者等旁聽了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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