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男承認立法會外非法集結 判監16至20周

3男承認立法會外非法集結 判監16至20周


2019年6月9日,民陣發起反修例遊行,翌日凌晨立法會示威區爆發衝突,多人被捕。

8名年齡介乎22至41歲的男子,被控參與非法集結及阻差辦公罪,早前否認控罪,案件今日(1月13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開審,其中3人承認非法集結罪,分別判禁16至20星期。

裁判官判刑時指,考慮到其中一名被告在較早時間決定認罪,故給他額外減刑,監禁16星期。

至於另外兩名被告在開審前才認罪,故須監禁20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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