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前總統朴槿惠終審判囚20年

南韓前總統朴槿惠終審判囚20年


南韓最高法院大法院今日(1月14日)對前總統朴槿惠親信干政案和受賄案,終審裁定維持原判,判處朴槿惠有期徒刑20年,並處罰款180億韓元(約1.27億港元),追繳犯罪所得35億韓元。

在經過大法院的兩次審判後,現年68歲的朴槿惠成為繼盧泰愚、全斗煥、李明博之後,南韓第四位淪為階下囚的前總統。

法院之前曾分開審理朴槿惠的親信干政案和收受國家情報院特別經費案。親信干政案方面,2018年4月6日,一審法院認定朴槿惠與其親信崔順實,合謀要求企業為Mir財團和K體育財團出資、三星贊助崔順實之女兒馬術訓練的部分資金為賄款,判處朴槿惠有期徒刑24年,並處罰金180億韓元。同年8月24日,首爾高等法院加重處罰,判處其有期徒刑25年和罰金200億韓元。

在收受國情院特別經費案方面,朴槿惠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和追繳違法所得33億韓元,二審被判有期徒刑5年和追繳違法所得27億韓元。

然而,大法院分別於2019年8月29日和同年11月28日推翻上述兩案原判,發回首爾高等法院,首爾高等法院將兩案合併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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