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閨蜜干政案 崔順實終審判囚18年

南韓閨蜜干政案 崔順實終審判囚18年


南韓前總統朴槿惠閨蜜干政醜聞案,當地大法院今日(6月11日)裁定駁回崔順實的上訴,維持判囚18年。

據《韓聯社》報道,崔順實以赴醫院就診為由,未有出庭。她涉嫌與前總統朴槿惠共謀,從三星電子副會長李在鎔處收受賄賂,用於其女馬術訓練、強制要求50多家大企業為她所控制的財團捐款等多項罪名,於2016年11月被起訴。

一審法院判處崔順實有期徒刑20年、罰金180億韓元,二審則判處有期徒刑20年、罰金200億韓元。大法院全員合議庭2019年8月認定對崔順實的部分索賄指控不成立,並發回首爾高等法院重審。二審重審判決其有期徒刑18年、罰金200億韓元,並追徵犯罪所得63億韓元。

崔順實早前不服判決,堅稱自己清白無罪,並於今年2月18日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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