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律師會終回應一地兩檢 籲當局釐清法理基礎

香港律師會終回應一地兩檢 籲當局釐清法理基礎



全國人大常委會去年底粗暴通過一地兩檢安排草案,事隔三個星期之後,香港律師會今日(1月18日)終於就一地兩檢安排發聲明。

香港律師會理事會認同高鐵及一地兩檢安排所帶來的社會及經濟效益與優勢,但是理事會認為基於香港的利益,當局亦需釐清一地兩檢安排的法理基礎。

聲明又提到,人大常委決定《合作安排》時,已充份考慮香港及中國相關機構對設立「內地口岸區」、通關安排的意見,以及其憲法和法律上的理據。人大常委確認《合作安排》在中國法律下屬合法和合憲,而香港政府認為人大常委決定已肯定《合作安排》,以至一地兩檢的安排,皆符合中國憲法及《基本法》。

然而,聲明指香港要面對的法律議題是「於內地口岸區實施內地法律的程序,是否符合普通法的法治理念及《基本法》」,聲明解釋,在香港慣用普通法作出決策,司法判決書內會詳盡解釋作出其判決的理據。若人大常委的決定採用或被視為採用不同的模式,則會產生逐漸損害《基本法》及「一國兩制」原則的風險。

因此,香港律師會理事會呼籲政府把上述憂慮清楚地向中國相關機構傳達,從而進一步澄清一地兩檢安排於《基本法》下的法理依據。

面對香港律師會這一個相對溫和的聲明,港府的回應亦相對溫和,指香港與中國在商討一地兩檢安排的過程中,一直同意有關安排必須符合「一國兩制」及並不違反《基本法》。經過深入研究後,雙方同意採用「三步走」的方式。聲明指香港特區政府會繼續細心考慮社會各界(包括香港律師會)的意見,以及在採取適當跟進行動以推進一地兩檢的相關工作時,適當回應公眾的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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