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諾軒大聲公襲警案判服務令 上訴遭高院駁回

區諾軒大聲公襲警案判服務令 上訴遭高院駁回


前立法會議員區諾軒被指於2019年7月8日凌晨,在九龍區遊行後於旺角以大聲公襲警,被裁定兩項襲警罪成立,去年4月被判處140小時社會服務令。

區諾軒就定罪提出上訴,今日(1月20日)遭高等法院駁回。

區諾軒表示因繼續接受隔離,今日未有出庭,又指已完成逾100小時社會服務令。

控罪指,區諾軒於2019年7月8日約凌晨零時30分,在彌敦道與登打士街及咸美頓街交界,先後襲擊正在執行職務的警長關志豪及警司高振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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