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駕駛學院位無妥善處理污水 判罰款8000元

香港駕駛學院位無妥善處理污水 判罰款8000元



香港駕駛學院位於小瀝源的沙田安全駕駛中心,被發現排放未經妥善處理的污水至城門河,今日(2月6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裁定違反《水污染管制條例》,被判罰款8000元。 

環保署執法人員在去年7月到沙田安全駕駛中心作例行巡查時,發現該駕駛中心排放的污水渾濁,懷疑污水未經妥善處理便排放入城門河,造成水質污染。環保署人員隨即抽取污水樣本進行化驗,證實其懸浮固體、化學需氧量及生物需氧量濃度均超出《水污染管制條例》牌照上限。環保署經蒐證後,按《水污染管制條例》檢控牌照持有人。

根據《水污染管制條例》,任何人士排放不符合牌照規定的污水至公用排水渠,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罰款20萬元及監禁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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