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卿布林肯願收容港人 參議員重提庇護法案

國務卿布林肯願收容港人 參議員重提庇護法案



新任美國國務卿布林肯早前多次表示願接納港人下,多名參議員重提法案,盼助曾參與和平抗爭、畏懼迫害的港人在美取得難民身分。

法案內容包括,曾因和平表達政治立場或參與政治活動,對遭受迫害有合理恐懼,或是曾因和平行為遭起訴、拘禁或定罪的香港居民及其配偶、子女與父母,美國國務卿應將他們列為「特別人道關切的第2類難民優先處理類別」。

美國目前對海外難民有3類優先處理類別,第1類是面臨高度安全擔憂的個案,第2類是美國特別人道關切群體個案,第3類為家庭團聚個案。符合優先處理類別條件的難民申請人有機會與移民局官員面談,但不保證申請會被接受。

為了避免排擠現象,法案把依本法條例取得難民身分的外國人士,排除在美國每年移民、難民限額之外。考量中國報復可能性,法案也明定,因為向美國政府提出難民申請,導致公民身分、國籍或是居留權遭撤銷者,將被視為因政治立場受迫害的個案,申請資格不會受影響。法案設有5年落日條款。

(布林肯Twitter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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